謂所樂的事就去做,所憂的事則避開。語本《易·乾》:“樂則行之,憂則違之。”
語出《易·乾》:“樂則行之,憂則違之。”
樂行憂違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不但多用韻,抑且多用偶,即如‘樂行憂違’,偶也;‘長人郃禮’,偶也。清·阮元《文言說》
樂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開朗、愉悅之義;
行用作人名意指專長、堅強、嚴於律己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