改變傳統的法制和準則
《逸周書史記》:“好變故易常者亡,昔陽氏之君,自伐而好變,事無故業,官無定位,民運於下,陽氏以亡。”
變故易常作谓语、定語;指改變原有的准则。
變故易常,迺爲政之大忌;嚴刑酷罸,非致治之弘槼。《周書·顔之儀傳》
變古易常
變用作人名意指霛活、敏捷、順利之義;
易用作人名意指守信、平易近人之義;
常用作人名意指專一、生生不息、堅持不懈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