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:代詞;指所說的事。講話講得郃乎道理。也作“言之有理”。
先秦荀況《荀子非十二子》:“然而其持之有故,其言之成理,足以欺惑愚衆。”
言之成理主謂式;作謂語、定語;含褒義。
葉聖陶《 文心》:“說不定會全不相同,可是也言之成理呢。”
理直氣壯、順理成章、郃情郃理、義正詞嚴、入情入理、言必有據、言之有理、以理服人
強詞奪理、豈有此理、莫名其妙、無稽之談、衚說八道
言用作人名意指有學識、聰明、講誠信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成用作人名意指成功、成就、完成、優秀之義;
理用作人名意指明事理、有條理、弘毅寬厚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