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:重要;津:渡口。分別把守交通要道。
明·何良臣《陣紀·戰機》:“以寡擊衆,務於隘塞,必於暮夜,伏於叢茂,要於險隂;以衆擊寡,務於廣漫,利於旦辰,分守要津,絕彼運道。”
分守要津作謂語、定語;用於戰爭等。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義;
守用作人名意指堅定、有靭性、永不言棄、地位之義;
要用作人名意指不同凡響、豁達、前程之義;
津用作人名意指好學、善良、一塵不染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