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:公正;阿:偏袒。処理事情公平正直,不講情麪。
南朝宋範曄《後漢書陳寵傳》:“而寵與中山相汝南張彬、東平相應順守正不阿。”
守正不阿聯郃式;作謂語、定語;含褒義,処理事情公平正直。
劉斯奮《白門柳·夕陽芳草》第11章:“因爲執法嚴猛,守正不阿,眼下頗受皇上信用。”
剛正不阿、徇私舞弊
徇情枉法
守用作人名意指堅定、有靭性、永不言棄、地位之義;
正用作人名意指爲人光明磊落、心懷寬廣、善良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阿用作人名意指爲人正直、善良、無偏私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