形容殘酷搜刮。
明·唐順之《與鄭戶部書》:“國家懲奸之法未及於親手欺盜之人,而椎膚剝髓、鬻妻買子之苦已波毒於窮簷無告之小民矣。”
椎膚剝髓作谓语、定語;用于剝削。
有司奉行急於詔旨,胥吏緣爲奸,椎膚剝髓,民不堪命。《 明史·方良永傳》
椎膚剝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