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指十分想往追求可是得不到。現多用來突出渴求想往的感情。
《詩經周南關雎》:“窈窕淑女,寤寐求之;求之不得,寤寐思服。”
求之不得補充式;作謂語、定語、狀語;用於迫切希望的。
豈有此理!你老弟台肯栽培,那是求之不得的,那裡有甚委屈的話。(清吳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》第九十九廻)
夢寐以求
擧手可得
求用作人名意指有追求、有理想、堅持不懈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