馳:廢弛。因恩情深厚關系密切而不執行法紀
蔡東藩《民國通俗縯義》第14廻:“迺恩深法馳,背道寒盟,瘏口罔聞,剖心難諒。”
恩深法馳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情與法。
恩用作人名意指仁愛、博愛、包容、博大之義;
深用作人名意指有學問、才能、思想、胸懷之義;
法用作人名意指公正、嚴明之義;
馳用作人名意指知名度極高、榜樣、做事快、有追求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