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可以清清楚楚的找到依據所在。
明淩濛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十八:“蔔子夏爲脩文郎,郭璞爲水仙伯,陶弘景爲蓬萊都水監,李長吉召撰白玉樓記,皆歷歷可考,不能盡數。”
歷用作人名意指分明、頭腦清晰、聰明之義;
可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美麗、稱心如意;
考用作人名意指堅定、堅持、堅定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