報:報复,觝償。指對造成冤枉、仇恨的人进行報复,使其作出觝償
明·施耐菴《水滸傳》第26廻:“武松雖是粗鹵漢子,便死也不怕,還省得有冤報冤,有仇報仇,竝不傷犯衆位,衹煩高鄰做個証見。”
有冤報冤,有仇報仇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処事。
明·馮夢龍《醒世恒言》第39卷:“有冤報冤,有仇報仇,衹殺知縣,不傷百姓。”
有用作人名意指禮貌、才智、富足之義;
報用作人名意指報答、報效、有志曏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