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死得有價值;有意義。所:地方。
《魏書張普惠傳》:“人生有死,死得其所,夫複何恨。”
死得其所緊縮式;作謂語、賓語;含褒義。
毛澤東《爲人民 服務》:“我们爲人民而死,就是死得其所。”
流芳百世、名垂青史
死有餘辜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
其用作人名意指更加、突出、特別之義;
所用作人名意指適應性強、壯志、美滿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