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“食不甘味”。
唐·白居易《初授給遺獻書》:“臣所以授官已來,僅將十日;食不知味,寢不遑安;唯思粉身,以答殊寵,但未獲粉身之所耳。”
食不知味作定語、狀語;用於処事。
食不遑味、食不終味、食不甘味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知用作人名意指有學問、獨到見解、聰明、友善之義;
味用作人名意指樂觀、開朗、幽默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