捨:棄;就:順。放棄自己的意见,服從衆人的主張。
《尚書大禹謨》:“稽於衆,捨己从人。”《孟子公孫醜上》:“大舜有大焉,善與人同,捨己从人,樂取於人以爲善。”
捨己就人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指顧全大侷。
捨己从人
己用作人名意指嚴於律己、自立自強、樂於助人之義;
就用作人名意指成功、成就、攀登之義;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聲名遠播、人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