唱:原爲“倡”;即倡議;提出某種意見。丈夫說什麽;妻子也跟著說什麽。是封建社會男尊女卑的表現。形容夫妻和睦。
《關尹子三極》:“天下之理,夫者唱,婦者隨。”
夫唱婦隨紧缩式;作謂語、狀語、分句;含貶義。
春郎夫妻也各自默默地禱祝。自此上下和睦,夫唱婦隨。(明淩濛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十)
男唱女隨、鹿車共挽、比翼雙飛、鳳凰於飛、琴瑟調和、鹿車共勉、琴瑟之好、鸞鳳和鳴
情同陌路、同牀異夢、琴瑟不調
夫用作人名意指才智、勇敢、伶牙俐齒之義;
唱用作人名意指才藝、熱情、開朗之義;
隨用作人名意指溫和、謙虛、隨和之义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