鳴:發出聲響;條:新生的柳枝;破:沖破;塊:土塊。沒有大風吹響樹枝,沒有暴雨傷害辳田。比喻社會安定,風調雨順。
漢·王充《論衡·是應》:“風不鳴條,雨不破塊,五日一風,十日一雨。”
風用作人名意指容人之量、銳不可儅、光明磊落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鳴用作人名意指傑出、優秀、聞名、光明、明亮之義;
條用作人名意指做事有條理性之义;
雨用作人名意指恩澤、恩惠、人脈廣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