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:雙;施:施行。兩支蠟燭大放光明。比喻兩種事物相得益彰
漢王符《潛夫論》:“堯舜之德,譬猶偶燭施明於幽室也,前燭照之,后燭益明,非前燭昧,后燭彰也,乃二燭相因而成大光。”
偶燭施明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兩者之間。
偶用作人名意指吉祥、富有、英俊、有才之義;
施用作人名意指心底純良、樂善好施、有愛心之義;
明用作人名意指明理、明智、睿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