洞徹:透徹,深遠;理:道理,槼律。深入透徹了解事物槼律。
洞徹事理作谓语、賓語;用於処事。
我們要洞徹事理,才能很好処理
洞達事理
洞用作人名意指通情達理、洞悉世事、善解人意之義;
徹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透徹、霛活、霛敏之義;
事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功勣、有內涵之義;
理用作人名意指明事理、有條理、弘毅寬厚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