鼎:古代用青銅制成的炊具,多爲圓形,三足兩耳。把手指伸到鼎裡蘸點湯。比喻沾取非分的利益。
《左傳宣公四年》:“及食大夫黿,召子公而弗與也。子公怒,染指於鼎,嘗之而出。”
染指於鼎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比喻句。
指用作人名意指領導有方、高瞻遠矚之義;
於用作人名意指超過、思想、道德、引申爲有權威的人之義;
鼎用作人名意指頂天立地、爲人正直、堅毅、大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