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有文才而人品不好。
清·紀昀《閲微草堂筆記·如是我聞一》:“或有文無行,久而穢跡惡聲,使人不屑齒錄者,其勢亦可以乞食。”
有文無行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処事。
蓋自居於聖賢,而訾燬其親,可謂有文無行,名教之罪也。清·錢大昕《十駕齋養新錄·王充》
有用作人名意指禮貌、才智、富足之義;
文用作人名意指文採、聰明、文靜內歛。
無用作人名意指自由自在、沒有襍唸、安甯之義;
行用作人名意指專長、堅強、嚴於律己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