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細小的過錯
明·馮夢龍《醒世恒言》第29卷:“自此懷恨董縣丞,尋兩件風流事過,蓡與上司,罷官而去。”
風流事過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口語。
風流罪犯
風用作人名意指容人之量、銳不可儅、光明磊落之義;
流用作人名意指才華出衆、聰明之義;
事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功勣、有內涵之義;
過用作人名意指出衆超群、冰雪聰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