謂根據事實深究它的道理。
清·王夫之《續春鞦左氏傳博議》:“有即事以窮理,無立理以限事。”
即事窮理作宾语;指追究事理。
事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功勣、有內涵之義;
理用作人名意指明事理、有條理、弘毅寬厚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