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不加文飾,保畱本旨。
範文瀾《中國通史》第三編第一章第五節:“他們首創了棄文存質,保存經意,照原本直譯的方法,因而爲後來譯家所遵守。”
棄文存質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文用作人名意指文採、聰明、文靜內歛。
存用作人名意指志曏遠大、自強自立;
質用作人名意指單純、善良、明辨是非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