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苛刻地或歪曲地引用法律條文;把無罪的人定成有罪。也把不根據事實而牽強附會給人硬加罪名。
西漢司馬遷《史記酷吏列傳》:“與趙禹共定諸律令,務在深文。”
深文周納连动式;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含貶義。
但這也許是“刀筆吏”工的深文周納。(魯迅《華蓋集續編可慘與可笑》)
深文羅織、故入人罪
賞罸分明
深用作人名意指有學問、才能、思想、胸懷之義;
文用作人名意指文採、聰明、文靜內歛。
周用作人名意指爲人周密、嚴謹、細致、細心之義;
納用作人名意指福氣、財富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