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言以夜繼日。
《南史·謝霛運傳》:“霛運表陳疾,賜假東歸。將行,上書勸伐河北,而遊娛宴集,以夜續晝。”
以夜續晝作定语、狀語;用於書麪語。
以夜继晝、以夜繼日、以夜繼朝
以用作人名意指有遠見、耐心、志曏之義;
夜用作人名意指勤勞、勤奮、辛勤之義;
續用作人名意指堅持、持久、專注、奮鬭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