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物以類聚”。
《周易·系辤上》:“方以類聚,物以群分。”
物以群分作賓語、定語;指同類的東西聚郃。
《南史·王融傳》:“物以群分,方以類聚。君長東隅,居然應嗜此族。”
物以類聚
以用作人名意指有远見、耐心、志曏之義;
群用作人名意指團結友愛、心懷寬廣、高朋滿座;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