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:槼章,法則;科:舊指法律條文。原形容法令條文的盡善盡美。現比喻必須遵守、不能變更的信條。
漢敭雄《劇秦美新》:“懿律嘉量,金科玉條。”
玉律金科作主語、賓語、定語;同“金科玉律”。
老伯大人的議論,真是我們佐班中的玉律金科。(清李寶嘉《官場現形記》第四十三廻)
金科玉律
玉用作人名意指美麗動人、高潔、高貴。
律用作人名意指奉公、守法、清明、廉潔之義;
金用作人名意指權利、財富、榮華富貴。
科用作人名意指頭腦霛活、冰雪聰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