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別人的刀殺人。比喻自己不出麪;利用別人去害人。
明汪廷訥《三祝記造陷》:“恩相明日奏仲淹爲環慶路經略招討使,以平元昊,這所謂借刀殺人。”
借刀殺人连动式;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、狀語;指借別人的手去害人。
鳳姐雖恨鞦桐,且喜借他先可發脫二姐,用借刀殺人之法。(清曹雪芹《紅樓夢》第 六十九廻)
以夷制夷、暗箭傷人
親歷親爲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聲名遠播、人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