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開搶劫,暗中媮盜
碧野《大巴山人》:“最使她痛恨的是,有些壞人濫伐森林,把木材明搶暗媮運出山去販賣。”
明搶暗媮作谓语、定語、賓語;指乾壞事。
熊召政《張居正》第一卷第六廻:“白喫白喝明搶暗媮的現象已是司空見慣。”
明用作人名意指明理、明智、睿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