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三親六眷”。
明·馮夢龍《警世通言》第31卷:“次日真個到三親四眷家去了一巡。”
三親四眷作主语、賓語、定語;泛指众親戚。
三親六眷
三用作人名意指行成於思、堅定、足智多謀之義;
親用作人名意指慈眉善目、平易近人、幸福美滿之義;
四用作人名意指抱負不凡、志曏高遠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