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人:舊指道德低下或行爲不正派的人。指人格卑下的人取得權勢。
南朝·宋·何承天《爲謝晦檄京邑》:“若使小人得志,君子道消。”
小人得志作謂語、賓語;指奸邪的人得到重用。
至於內裡這位寶小姐,真正是小人得志,弄得個氣焰燻天。清·李寶嘉《官場現形記》第三十八廻
奸人得志、瓦釜雷鳴
懷才不遇
小用作人名意指精致、秀氣、伶俐。
人用作人名意指品德高尚、聲名遠播、人才之義;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
志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負、有理想、有志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