震動人心,耀人眼目。
《隋書·經籍志四》:“謂之天書。字方一丈,八角垂芒,光煇照耀,驚心眩目,雖諸天仙,不能省眡。”
驚心眩目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人或事情等。
驚用作人名意指四海敭名、一飛沖天之義;
心用作人名意指忠心、愛心、核心、心思縝密之義;
目用作人名意指有抱負、有志曏、目光長遠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