將:拿;補:補偿。用功劳補偿過错。
《晉書王敦傳》:“当令任不過分,役其所長,以功補過,要之將来。”
將功補過连动式;作謂語、賓語;用于一般過失的人。
諸君或世受國恩,或爲今上所識拔,均應同心戮力,將功補過,以報陛下。(姚 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二卷第二十一章)
將功折罪
將错就错
將用作人名意指驍勇善戰、大將之风、表率之義;
功用作人名意指本領、功成名就、汗馬功勞之義;
補用作人名意指聰明、霛巧、一絲不苟之義;
過用作人名意指出衆超群、冰雪聰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