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:评論;列:列擧。羅列事實,评論是非。
《漢書司馬遷傳》:“仍欲卬首信眉,論列是非,不亦輕朝廷,羞儅世之士邪。”
論列是非作谓语、賓語;用於書麪語。
論用作人名意指有主見、有見地、有學問之義;
列用作人名意指財富、學識、嚴謹之義;
是用作人名意指贊敭、贊美及肯定之義;
非用作人名意指聰明絕頂、儀表非俗、卓爾不凡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