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明珠暗投”。
明·程登吉《幼學瓊林》第三卷:“明珠投暗大屈才能;入室操戈自相魚肉。”
明珠投暗作賓語、定語;指誤入歧途。
魯迅《爲了忘卻的記唸》:“但一麪又很爲我的那兩本書痛惜;落到捕房的手裡,真是明珠投暗了。”
明珠暗投
棄暗投明
明用作人名意指明理、明智、睿智。
珠用作人名意指珍貴、漂亮、優美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