競相比美。
郭沫若《丁東草·石榴》:“五月過了,太陽增加了它的威力,樹木都把各自的繖蓋伸張了起來,不想再爭妍鬭豔的時候;有少數的樹木卻在這時開起了花來。”
爭妍鬭豔作谓语、定語;指花或美女。
海濱公園內,熱帶的奇花異草,爭妍鬭豔。雨海《馬來西亞的新興城市——歌打基納巴盧》
爭奇鬭豔、爭妍鬭奇
爭用作人名意指堅持到底、有原則、有想法之義;
妍用作人名意指伶俐、聰明、秀美、純潔之義;
鬭用作人名意指精神、昂敭、奮勇之義;
豔用作人名意指國色天香、楚楚動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