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分別治理。②利用手段使國家、民族或宗教等産生分裂,然後對其進行控制和統治。
清·俞樾《群經平議·周官二》“巫馬下士二人毉四人”:“凡邦之有疾病者,疕瘍者造焉,則使毉分而治之,是亦不自毉也。”
分而治之作謂語、賓語、定語;指分開琯理。
維護國與國之間友愛關系,互利與和平事業,反對民族奴役,反對分而治之的策略。宋慶齡《人民團結起來是不可戰勝的》
一刀切
分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明理之義;
而用作人名意指誠信、富有、充實之義;
治用作人名意指才能、專研、足智多謀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