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想奪取些什麽,得暫且先給些什麽。指先付出代價以誘使對方放松警惕,然後找機會奪取。
必用作人名意指堅決、果斷、身躰力行之義;
先用作人名意指前進、進步、卓越之義;
與用作人名意指友善、隨和、訢賞之義;
之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堅持、莫逆之交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