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同類事物相感應。
南朝宋劉敬叔《異苑》第二卷:“此蜀郡銅山崩,故鍾鸣應之耳。”
山崩鍾應联合式;作謂語、賓語;比喻同類事物相感應。
清·黃宗羲《序》:“先生不論友與未友,知其爲名士,山崩鍾應,便欲爲之分痛。”
銅山西崩,洛鍾东應
山用作人名意指踏實、穩重、出衆、威嚴之義;
鍾用作人名意指鍾情、鍾爱、喜歡、愛慕之義;
應用作人名意指通情達理、光明洞徹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