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:作爲,充儅;父母:即父母官。擔任地方行政長官。
《孟子梁惠王上》:“爲民父母行政,不免於率獸而食人,惡在其爲民父母也?”
爲民父母作谓语、定語;用於官員。
爲民父母,得不省優?唐陸摯《賜京畿及同、華等州百姓種子賑給貧人詔》
爲用作人名意指大有可爲、敢於承擔、中流砥柱、很有能力之義;
民用作人名意指安定、勤奮、純正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