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要抓緊時機快做;不宜拖延。
明施耐菴《水滸傳》:“楊春道:‘好計!我和你便去,事不宜遲!’”
事不宜遲主谓式;作謂語;含褒義。
(1)時機很要緊,事不宜遲,我們要立刻動手辦。(2)爲了趕在敵人前麪,部隊必須立即出發,事不宜遲!
刻不容緩、時不我待
來日方長、曠日持久、三思而行
事用作人名意指謀略、功勣、有內涵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宜用作人名意指溫和、溫煖、溫柔之義;
遲用作人名意指謹慎、行成與思、有毅力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