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作“狼餐虎咽”。
明·淩濛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三:“十人自來喫酒,主人安排些雞、豚、牛、羊肉來做下酒。須臾之間,狼饗虎咽,算來喫勾有六七十斤的肉,傾盡了六七罈的酒。”
見他們一個個蹲在地下,喫了個~,溝滿壕平。(清·文康《兒女英雄傳》第十四廻
見他們一個個蹲在地下,喫了個狼飧虎咽,溝滿壕平。(清·文康《兒女英雄傳》第十四廻
虎用作人名意指大智大勇、威武、卓越不凡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