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言殃及池魚。比喻無辜而受害。
隋·盧思道《勞生論》:“婬刑以逞,禍近池魚,耳聽惡來之讒,足踐龍逢之血。”
禍近池魚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指無耑受害。
禍及池魚、殃及池魚
近用作人名意指對人和藹可親、使人容易接近、關系親密之義;
池用作人名意指水霛、美麗、堅強之義;
魚用作人名意指富裕、幸福、前途美好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