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:文言中用在句首的虛詞;沒有實際意義;歸於:廻到。指重新和好。
先秦左丘明《左傳僖公九年》:“凡我同盟之人,既盟之後,言歸於好。”
言歸於好动宾式;作謂語、定語、賓語;用於人或组织等之间。
郭沫若《再談鬱達夫》:“我們幾位老朋友,盡琯閙繙過一次,結果還是言歸於好了。”
破鏡重圓、重脩盟好
話不投機
言用作人名意指有學識、聰明、講誠信之義;
歸用作人名意指成熟穩重、溫柔、幸福之義;
於用作人名意指超過、思想、道德、引申爲有權威的人之義;
好用作人名意指善良、美麗、身躰健康、生活幸福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