爾:助詞。爲了國家而不顧家庭。
東漢班固《漢書賈誼傳》:“則爲人臣者主耳忘身,國耳忘家,公耳忘私,利不苟就,害不苟去,唯義所在。”
國爾忘家偏正式;作謂語、定語;含褒義。
而儅時改革的人,個個似乎有匈奴未滅何以家爲的一種國爾忘家,公爾忘私的气概。(魯迅《兩地書》九)
为國捐躯、慷慨就義、公而忘私、公爾忘私
損人利己、見利忘義、損公肥私
國用作人名意指抱負不凡、飽讀詩書。
爾用作人名意指豪爽、樂於助人之義;
家用作人名意指溫煖、友愛、團結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