喻倣傚雖不逼真,但還相似。
明·鄭瑗《井觀瑣言》第一卷:“敭氏《法言》、王氏《中說》,所謂刻木爲鵠者也。”
刻木爲鵠作宾语、定語;用於比喻句。
刻鵠类鹜
刻用作人名意指勤奮進取、嚴於律己、過目不忘之義;
木用作人名意指初心、善解人意之義;
爲用作人名意指大有可爲、敢於承擔、中流砥柱、很有能力之義;
鵠用作人名意指抱負不凡、賢能之才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