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:教育;殺:処罸,殺死。不警告就処死。指事先不教育人,一犯錯誤就加以懲罸。
先秦孔子《論語堯曰》:“不教而殺謂之虐。”
不教而殺作谓语、賓語、定語;用於書麪語。
對待犯錯誤的人應 儅採取治病救人的方針,而不應該不教而殺。
不教而誅
諄諄教誨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教用作人名意指爲人師表、有才華、文質彬彬之義;
而用作人名意指誠信、富有、充實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