見“連更曉夜”。
明·馮夢龍《喻世明言》第36卷:“梁園雖好,不是久戀之家,連更徹夜走歸鄭州去。”
連更徹夜作定语、狀語;用於処事。
連更曉夜、連更星夜
連用於人名意指美好、吉祥、友好;
更用作人名意指發生改變日新月異、更上一層樓之義;
徹用作人名意指明白、透徹、霛活、霛敏之義;
夜用作人名意指勤勞、勤奮、辛勤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