楚國人丟掉的弓;仍然被楚國人拾到了。比喻自己丟失的東西落入與自己同爲一個國家或民族的人手中。形容肥水沒有外流。
西漢劉曏《說苑》:“左右請求之。王曰:‘楚人遺弓,楚人得之,又何求焉?’”
楚弓楚得主謂式;作分句;含褒義,比喻利未外溢。
如今恰恰的不曾動身,這個東西送上門來,楚弓楚得,豈有再容它已來複去的理?(清文康《兒女英雄傳》第十七廻)
一失一得
楚才晉用、楚材晉用
楚用作人名意指清秀、思想、專注之義;
弓用作人名意指有才能、講禮貌、霛活變通之義;
得用作人名意指獨立、目標明確、聰明、出類拔萃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