複:再;還:廻來。一去就不再廻來了。比喻事情已成爲過去,再不能重現。
《史記·刺客列傳》:“風蕭蕭兮易水寒,壮士一去兮不複還。”
一去不複還用来形容时代、社會、遭遇、景物等。一般作主語。。
唐·張生妻《夢中歌》:歎衰草,絡緯聲切切。良人一去不複還,今夕坐愁鬢如雪。^&^唐·崔顥《黃鶴樓〉詩:“黃鶴一去不複還,白雲千載空悠悠。”
一用作人名意指心無旁騖、善始善終、認真之義;
不用作人名意指不平凡、不一般、特別突出之義;
複用作人名意指誠信、聰明、言出必行之義;
還用作人名意指本心、誠實、心無旁騖之義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