猶言以夜繼日。
《東觀漢記·郅惲傳》:“陛下遠獵山林,以夜繼晝,其如社稷宗廟何!”
以夜繼晝作定语、狀語;用於書麪語。
[子琮]又廣拓旁鄰,增脩宅宇,以夜 繼晝,未曾休息。《北史·馮子琮傳》
以夜繼朝、以夜繼日、以夜续晝
以用作人名意指有遠見、耐心、志曏之義;
夜用作人名意指勤勞、勤奮、辛勤之義;
繼用作人名意指繼承、機智、努力之義;